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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存栏种猪10000头猪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委托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存栏种猪10000头猪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存栏种猪10000头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高口村
项目概要: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3026平方米,拟建设宿舍、办公室、仓库、4条种猪生产线、公猪舍及其他辅助用房。购置生产办公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仝德齐
联系电话:18251075778
电子邮箱:142050960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工
联系电话:0551-65544196
电子邮箱:61719582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本网页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存栏种猪10000头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宿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